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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/03/05 17:14:25 发布38487 浏览0 回复0 点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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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主办的中国水产官方微信号,3月4日披露农业农村部官方文件《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决定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

通知明确中华鳖、乌龟等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》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两栖爬行类动物,按照水生物种管理。而牛蛙则在水产新品种列表中。这也意味着,它们不列入禁食野生动物名录。

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截图


通知的第二条明确提到,要做好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、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》(下称《决定》),与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《渔业法》及地方性法律法规衔接,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合力。


要协调好有关名录的关系,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,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、《<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>附录水生动物物种核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以及《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》的物种,要严格按照《决定》要求进行管理,对凡是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要求禁止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使用的,必须一律严格禁止。


对于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》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,要按照《渔业法》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。中华鳖、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,按照水生动物管理。


通知同时提到,各级农业农村(渔业)主管部门要认真梳理负责的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事项,制定完善工作规范和办事指南,按照《决定》要求严格审批管理,确保水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工作规范、有序。


要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,重点对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严格把关,从严控制准入门槛。对于不符合审批条件和要求的,坚决不予批准。


要按照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的原则,加强事中事后监管,完善相关档案和标识制度,推动水生野生动物动态化、可追溯管理。要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标识管理,对于标识管理范围内的,必须严格执行标识管理有关规定,未取得标识的一律不得进入市场。

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要求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,确保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等活动依法依规、有序开展。


这也就是说

中华鳖、乌龟、牛蛙

都已经被列入可养殖的水产新品种

牛蛙火锅、水煮牛蛙、口味虾

都能继续愉快的吃起来啦~



网上的评论一下子就沸腾了

不少吃货都在为吃牛蛙撒花


还有网友在为龟龟鸣不平



对于通知的出台

绝大部分网友表示支持



但是在细节上还有颇多讨论

突然想到农华兄弟的竹鼠们还好吗


还有细心的网友

仔细阅读了全部物种类目

发出了灵魂拷问
——


来源/中国水产、杭州吃货

编辑/魏鹏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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